硬脑(脊)膜补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0年第48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药品监管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申请人进行硬脑(脊)膜补片的注册申报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系对硬脑(脊)膜补片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其他科学合理的替代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科学依据及相关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硬脑(脊)膜补片是指用于硬脑膜和/或硬脊膜缺损修补的片状材料类产品。材质涵盖聚四氟乙烯/聚氨酯类等不可吸收合成材料、聚乳酸/聚己内酯等可吸收合成材料、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及不同材料的组合等。

其他材料制备的硬脑(脊)膜补片产品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中适用的部分。

注册单元划分


不同的材料化学成分(不包括染料)、不同的生物来源的产品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不同结构设计(如孔隙结构)、不同加工处理方式导致产品性能指标不同时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同时可适用于硬脑膜和硬脊膜的同一产品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申报。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21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