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椎体成形球囊扩张导管(以下简称球囊扩张导管)产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帮助注册申请人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的原理、结构、主要风险、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用来指导注册申请人准备和撰写申报资料。同时也可以用于帮助审评人员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知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相关人员参考时需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随着对产品理解的不断深入,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需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Percutaneous Kyphoplasty,PKP)中使用的球囊扩张导管的注册申报。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分类编码为04-17-01。管理类别为III类。用于骨折的复位和/或在椎体松质骨内形成可供填充物填充的空腔。该产品只作为手术工具使用,不可用于植入。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植入类型的囊袋以及机械结构的撑开器。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20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