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9年第79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产品属于子目录06—医用成像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3—X射线发生、限束装置,二级产品类别为03—X射线管组件,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19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