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0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的一般技术要求,注册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的技术审查人员和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6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