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种植体(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牙科种植体(系统)的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牙科种植体(系统)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当依据具体产品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当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本指导原则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发布的《牙科种植体(系统)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修订版。本次修订按新法规的要求调整了原指导原则的顺序和条目,没有对技术要求部分进行实质性修改;在临床试验部分增加了临床评价要求路径;增加了产品注册单元划分原则等内容。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7862.html